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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诉=没事了?检察官说:不!
发布日期:2026-05-01 02:24    点击次数:76

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越来越隐蔽,往往跨地域流窜、分工严密,让维权难上加难。近期,清城区检察院通过“行刑反向衔接”机制,办结了两起假冒注册商标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,打通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“任督二脉”,让侵权者即便躲过刑罚,也逃不过行政处罚,实现知识产权保护“全链条闭环”。

案例一:小作坊里查出假冒“香奈儿”包包

某县市场监管部门在一处皮包加工点查获一批假冒“香奈儿”包包,货值达72万余元。因证据链存在薄弱环节,清城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但,事情没完!

行政检察部门经过审查认为,陈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《商标法》,因此跨区域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发出了《检察意见书》。最终,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8万元+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二:制假窝点里的灌装工

马某在假冒“维多利亚的秘密”等大牌化妆品的窝点担任灌装工,涉案金额人民币43万余元。因系从犯且认罪认罚,清城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同样,行政处罚也免不了!

清城区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。市场监管部门对马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元,不让其违法代价“归零”。

检察官说法

Q:为什么不起诉了,还要给行政处罚?

A: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。

就像有人闯红灯,可能没构成犯罪,但交警照样可以罚款一个道理。

刑事不起诉,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,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判处刑罚,但侵权行为本身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等行政法规,损害了权利人利益和市场秩序,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。

检察意见就是要打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“堵点”,防止“不刑不罚”,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。

机制价值:不起诉之后,法律监督并未止步

堵住漏洞:刑事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,检察意见推动行政处罚,实现“违法必究”。

宽严相济:情节轻微可免刑责,但行政违法责任仍要承担,体现法律分寸。

下一步:织密保护网,护航创新

接下来,清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“行刑反向衔接”机制,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,形成打击侵权合力,让知识产权保护“无缝衔接”,为企业创新营造更安心的法治环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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