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越来越隐蔽,往往跨地域流窜、分工严密,让维权难上加难。近期,清城区检察院通过“行刑反向衔接”机制,办结了两起假冒注册商标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,打通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“任督二脉”,让侵权者即便躲过刑罚,也逃不过行政处罚,实现知识产权保护“全链条闭环”。
案例一:小作坊里查出假冒“香奈儿”包包
某县市场监管部门在一处皮包加工点查获一批假冒“香奈儿”包包,货值达72万余元。因证据链存在薄弱环节,清城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但,事情没完!
行政检察部门经过审查认为,陈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《商标法》,因此跨区域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发出了《检察意见书》。最终,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8万元+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二:制假窝点里的灌装工
马某在假冒“维多利亚的秘密”等大牌化妆品的窝点担任灌装工,涉案金额人民币43万余元。因系从犯且认罪认罚,清城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同样,行政处罚也免不了!
清城区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。市场监管部门对马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元,不让其违法代价“归零”。
检察官说法
Q:为什么不起诉了,还要给行政处罚?
A: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。
就像有人闯红灯,可能没构成犯罪,但交警照样可以罚款一个道理。
刑事不起诉,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,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判处刑罚,但侵权行为本身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等行政法规,损害了权利人利益和市场秩序,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。
检察意见就是要打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“堵点”,防止“不刑不罚”,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。
机制价值:不起诉之后,法律监督并未止步
堵住漏洞:刑事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,检察意见推动行政处罚,实现“违法必究”。
宽严相济:情节轻微可免刑责,但行政违法责任仍要承担,体现法律分寸。
下一步:织密保护网,护航创新
接下来,清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“行刑反向衔接”机制,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,形成打击侵权合力,让知识产权保护“无缝衔接”,为企业创新营造更安心的法治环境。